学校介绍: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是是为了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发展海峡两岸经贸交流对法律人才的大量需求,于2003年6月,在福建师范大学经济法律学院法律系的基础上,整合了原马列部(管理系)的法学教研室而正式成立。2003年10月,又成建制接收了具有20年办学历史的福建司法学校,进一步壮大了队伍。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下设基础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和诉讼法学等教研室,成立有福建师范大学法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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